单身:上海本地人无房,但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最多两套,可购买1套。超过3套限购。上海本地人有也限购。外地人单身限购。
2.已婚人士:沪籍夫妻双方同为沪籍且在 2011年1月30前夫妻双方各自和父母最多2套,可新购2套。有3套,可新购1套。多余4套限购
单沪籍夫妻双方一方为沪籍,首套房房产证可单独上非沪籍一人(需提供5年社保或5年个税) ,二套房沪籍的人上房产证 可新购1套,否则限购。
非沪籍夫妻双方都为非沪籍,往前推算63个月中社保或个税正常缴纳满60个月 已满 可新购1套,否则限购。
3.离异人士:一、婚姻存续期间所出售的房屋不在限购范围内(产权证登记日期需在离婚日期前)二、离异后现家庭及原离异家庭夫妻双方新购入住房需计入套数三、离异时未出售或赠与房屋,离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