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自首是指食品经营者在发现自己经营的食品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后,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并自行处理问题的行为。
这种行为体现了经营者对于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认识,也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夜市自首可以及时处理问题,避免了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的扩大化,也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积极的参考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