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的公章不允许再次使用,签订的合同均无效。
新公章的启用,旧公章的废止,须同时进行报备与告知相关的业务单位。
明确启用与废止的年、月、日。
新公章在通知书下方“样章”框线内盖章。
旧公章在“作废”框线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