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法院以(2020)川1827刑初7号判决书判决卫基华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2021年2月11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1)川18刑终13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