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考虑对方可能从合同中获得的利益,合理地预计对方的需求和意愿,并以诚实信用原则和善意原则为基础,共同协商确定事项。
如果一方当事人因其自身原因,未能达成合同,使另一方不能获得预期的利益,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因此,合同当事人应当以诚信原则为基础,充分考虑到对方的预期利益,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才能维护合法合理的交易行为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