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通过人才引进落户的条件包括:在东莞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正常缴纳东莞市社会保险。
符合条件的人才,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