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不认罪认罚一般并不影响服刑人员的减刑。以下是具体的解释: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都可以申请减刑。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是那些不认罪认罚的人,只要他们在服刑期间能够积极配合改造,展现出良好的悔改态度,同样有机会获得减刑。
因此,不认罪认罚并不会自动剥夺一个人减刑的可能性,关键在于个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
综上所述,不认罪认罚不会直接影响服刑人员减刑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