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办理流程
禅城区、高明区、顺德区、三水区:
1.取号:申请人在户籍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户籍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户籍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在系统进行初核并转件给社保分局,社保分局经办人员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在系统复核办结;不予通过的,退回行政服务中心,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
南海区:
1.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收取资料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确认后,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停保申报表》;
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收取资料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上业务受理人姓名。
3.社保分局初审、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