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人填写《宜昌市个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携带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银行卡 (借记卡)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有多个共同房屋所有权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补贴领款人。
2.受理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情况进行系统比对和核实审批。
3.发放审批合格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领款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