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1年计2分。
一、文化程度
1.本科及以上学历(50分);
2.专科(含高职)(35分);
3.高中(含中职)(20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
1.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3分);
2.在穗累计居住年限:
(1)合法产权住所(10分);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再增加10分;
(2)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积2分,**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每满1年再增加2分,**再增加10分;
三、合法稳定就业
在穗就业(创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