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登记和出院结算。患者入院时需携带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医保办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出院时,凭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在住院处办理结算报销手续1。
报销待遇。报销比例和待遇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人员类型(如职工、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等)有所不同。例如,职工医保在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3%,个人自付7%;在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在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7%,个人自付13%1。
申报登记和审核。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机构审核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支付相应保险金2。
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比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住院报销比例随参保时间增长而提高,最高可达90%、80%、70%(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此外,还有“二次报销”和“再次报销”机制3。
特殊病种的门诊报销。如肝硬化等23种病种的门诊报销,需按规定时间和材料要求进行初审和审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