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在质保期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首先应该电话通知开发商来现场确认这些质量问题的客观存在,双方形成文件,签字盖章存证,作为证明文件,证明这些质量问题的客观真实性,也证明时效性。
如开发商不配合,业主也应该自己拍照存证。
拍照时应采用水印相机,或者购买一份当天的报纸,拍照时把报纸的报头所有日报的报头都有日期的也拍进去,以此证明这张照片是某年某月某日拍摄的。
然后,做成文档,每张照片配上简要文字说明,以信函的形式向开发商正式提出自己的合法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