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原则:如果考生填报志愿时只有一个人被提档,其他志愿将不再有机会被提档。如报名后未被录取,或所报志愿未被提档,考生只能选择填报征集志愿,即通过补录、复读等方式完成学业。
录取原则:模式改为“两参考、一依据”。
即依据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再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