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的回答,民法典对地下无产权的车位规定如下: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无产权证的车位不能买,因为没有产权证明,买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车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