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11,6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上述股份已于2018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984,419,675股变更为2,984,108,035股。
2: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9月30日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18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新修订的《公司法》已于公布之日生效。
4:根据上述情况,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5: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蓝光发展公司章程》。本次修改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