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是由职工、用人单位和政府共同缴纳的,用于职工购房等住房用途。
因此,异地公积金一般是指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公积金,但在另一个城市购房时使用该公积金。在长春使用异地公积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公积金管理部门支持异地使用;
二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异地缴存公积金时需按照规定办理手续,确保公积金账户正常运转。因此,在使用异地公积金前,需要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