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长春市的居民在供暖期间如果未能及时缴纳全额费用,可以在供暖后继续补交。以下是具体的细节:
补交时间:尽管需要在供暖前(通常是每年10月20日之前)交齐采暖期的热费,但如果在供暖过程中发现还有剩余的热费未缴,仍然可以在供暖结束后进行补缴。
违约金:如果用户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足额交纳热费,将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在5%左右。
滞纳金:除了违约金外,还可能产生滞纳金。滞纳金的比例也因地区而异,一般是在原有欠费的范围内按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