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生育津贴的连续缴纳时间并无特定规定。但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用人单位需为其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2 个月,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这意味着,如果您打算享受生育津贴,您的用人单位需要为您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2 个月。在满足这个条件后,您可以在生育期间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如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同时,如果您更换工作单位,请确保及时办理保险转移手续,以免影响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