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17+3”可能指的是提供17项劳务服务,再加3项其他服务。这些服务可能包括派遣劳务、外包服务、临时工、兼职等,具体内容可能因行业和公司而异。这些劳务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企业或机构的需求,帮助其解决人力短缺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同时,这些劳务人员也可能享有相应的福利和保障。
在具体的操作中,“劳务17+3”可能意味着提供17项基本的劳务服务,如临时工、清洁工、保安员等,以及另外3项额外的服务,比如提供相关的培训、社保和商业保险等。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的解释,具体的含义可能会因不同的语境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