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在湖北不能使用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医保异地结算政策还没有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通互认。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医保异地结算政策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1.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已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地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持社保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2. 异地就医先行垫付:在未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地区,参保人员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
3. 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急诊、抢救等,需要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目前,医保异地结算政策正在逐步推进,但尚未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通互认。因此,成都的医保卡在湖北可能无法直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