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相关材料;
2.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经办窗口对慢病人员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3.市医保局统一组织对慢性病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4.市医保局按参检病种进行分类,并联系体检医院;
5.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对管辖范围慢病人员进行参加体检通知;
6.参加慢病体检人员要按照市或区医保局通知时间,准时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7.市医保局组织专家进行慢性病认定;
8.市医保局对经专家认定合格的慢病人员,将认定级别和病种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生成慢病卡号。并制作慢性病卡;
9.市医保局和各区医保分局对认定上的慢病人员进行公示,发放慢性病卡,慢性病人员购买慢性病处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