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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留置三个月都没审出问题怎么办
时间:2025-04-13 15:28:11
答案

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三个月以后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一条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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