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独企业应在每年3月1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缴申报。汇缴申报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完税证明、企业所得税年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等相关材料,并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完成汇缴申报程序后,税务机关会进行审核并核发缴款通知书。
完成此流程后,个独企业就完成了年度汇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