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签订了欧洲煤钢联营条约,为实现西欧经济联合奠定了基础由于煤钢联营获得成功,上述六国的外长开会决定把煤钢联营推广到其他经济部门去,并成立一个共同市常经过艰苦谈判,1957年3月25日,在意大利首都罗马,上述六国签署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联营条约》(合称《罗马条约》),条约于1958年元旦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