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省本级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异地工作、异地居住等原因到本统筹区外(指福州市区以外)的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分娩妊娠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要事先备案。
异地生育备案:
(1)现场办理:至医院医保服务站或省医保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填写《省本级未刷卡生育医疗费用备案表》;
(2)办理产前登记时(现场或APP途径)同时备案;
(3)特殊时期未能及时登记的,可事后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