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预告。
因为依据国家股票发行管理规定,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的,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告,如出现“大股东”高管辞职、重组等信息也要及时向投资者公告,以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
此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发布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同时对自身经营状况进行公告,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信息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因此,一季报预减50%以上的公司必须要预告,这是对投资者负责任的表现,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