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可以携带以下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去当地的医保中心来进行办理,具体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2、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6、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