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认贷是指贷款买房时,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贷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下,下面这四种情况,均可判定为二套房:①A全款买了一套房,无贷款;②A贷款买了一套房,贷款已经还清了;③A贷款买了一套房,目前仍在还房贷;④A贷款买了一套房,之后又将房子卖掉了。
福州市将从2023年9月14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