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车没有具体的年限划分,而是根据车型不同,报废年限不同,具体如下: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专用校车使用15年。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