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申请书、上诉书之日起五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因此,向省高院申请已受理后,一般在五日内会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但具体时限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侦查,立案可能会相对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