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福建省的政策,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包括:
1.在福建省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合法生育;
3.生育妇女年龄在16-49岁之间;
4.生育后申请津贴需在1年内办理。津贴标准根据生育次数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胎津贴为3000元,二胎为5000元,三胎及以上为8000元。同时,对于贫困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津贴标准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