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保留公职期间,视同缴费年限不会被清零。在缓刑期间,犯罪人员仍然保留着原有的工作职位,同时还需按规定每月上缴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生活费,这些缴纳的工资已经算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费用的缴纳年限,可以继续累加。因此,缓刑期间不会对个人社保年限造成影响,不会清零之前的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