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不属于政府机关的事业单位,其性质与业务相应的政府部门有关,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文艺院团、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这些单位主要提供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社会服务等公益性事业。非参公事业单位实行市场化运作和自负盈亏,向社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但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主要用于运营发展和服务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