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害国家安全罪:指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安全、统一和稳定的行为,包括间谍、叛国、颠覆国家政权等行为。
2.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包括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
3. 危害公共利益罪:指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行为。
4. 危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指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行为。
这四种犯罪行为被视为最严重的犯罪行为,因为它们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对于这四种犯罪行为,法律会给予最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