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树种或者珍贵树种的,或者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树种或者珍贵树种的种子、幼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