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怀孕后再交社保,不能享受生育津贴。要享受生育津贴,必须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生育政策。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月工资/30)*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的申报有时间限制,一般在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的1年内申办。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材料(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等)、小孩的相关材料(准生证、出生证等)以及生产证明材料(住院发票、就医证明、出院证明、住院及生产费用清单等)。
请注意,每个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和流程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