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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职工医保每月划入标准
时间:2025-04-13 05:13:17
答案

一、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其中,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上述规定计入个人账户以外,其余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按月定额划入,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本市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职工,个人账户划入额度每月另增加20元。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原参加职工医保住院保险的人员,不设立个人账户,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保障待遇。

二、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范围,执行全省统一规定。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个人缴费,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具体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及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对象范围、路径方式等执行全省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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