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扩大了支付范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门诊费用”和“起付标准”的支付范围扩大到甲类、乙类三个目录(药品、诊疗项目、耗材),其中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个人先行支付比例≧30%的部分除外。
02降低了起付标准起付标准调整为700元,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人员按50%执行。
03提高了补助比例在一级医疗机构(含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和A级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按75%补助;在二级医疗机构(含县级医院,下同),按65%补助;在三级医疗机构,按60%补助。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人员,在上述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04提高了支付限额一个统筹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