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修订的法案有:
《宪法修正案》、《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刑诉法》、《劳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共38部法律。
2018年《宪法修正案》最大特点是增加了监察委员会,它是监察机关,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监察法》即是组织法,又是程序法,无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权,工作的具体程序。它用留置取代"两规"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