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查验窗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将上述材料递交于查验窗口,并交验机动车。
2、到选号区等待选号,可自助选号(六选一)或自编号牌号码(详见机动车管理告知单《(17)选号操作程序简介》),选号完毕后,到银行付费窗口付牌证费。凭缴费凭证和《号牌领取通知书》到发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
3、办完了机动车的过户以后,办理车辆保险过户。保险过户只需双方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即可。当然了保险不一定要过户,退掉原来的保险和税款等回到本地以后再重新上保险和交税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