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行的阶梯式用水收费政策,不同梯度的用水价格有所不同。具体起止时间如下:
第一梯度: 0-10吨/月,单价为2.9元/吨,适用于全年。
第二梯度:11-20吨/月,单价为3.95元/吨,适用于全年。
第三梯度:21-30吨/月,单价为6.3元/吨,仅适用于非供暖期(即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
第四梯度:31-50吨/月,单价为7.15元/吨,仅适用于非供暖期。
第五梯度:50吨以上,单价为8.05元/吨,仅适用于非供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