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大全> 列表
福建非婚生育处罚条例
时间:2025-04-15 14:25:24
答案

答,违背国家和福建省计生政策生育娃儿的,当事人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金,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限定是:违背计生政策多生育一位娃儿的,当事人需交纳所在地区上年人均年收入2--3倍的社会抚养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限定:第四十二条违背本条例限定生育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违法做法被查出的上2年县(市、区)城镇或者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未婚生育娃儿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娃儿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娃儿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娃儿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娃儿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娃儿的,从重征收。个人年事实上收入高于当地城镇或者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个人年事实上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限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育的娃儿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按一个娃儿数计量。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能够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限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能够通知有关组织将其违法信息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推荐
Copyright © 2025 人份百科网 |  琼ICP备2022020623号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