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踹门是否属于寻衅滋事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出于无事生非、逞强好胜等不正当目的,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横行霸道、随意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属于寻衅滋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