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院的报销标准与地区、治疗项目、治疗方式等有关,以烟台市口腔医院为例:
起付线。职工医保患者在医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报销比例为55%,退休职工为60%。
报销范围。诊疗过程中需要做的各种检查化验,所用药品、树脂材料、骨填充材料(骨粉)等大部分在报销范围内;牙齿拔除、肿物切除等治疗大部分项目在报销范围内;龋齿充填、根管治疗及牙周病的治疗等也有部分项目在报销范围内。
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