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普通处方开具药品的数量不应超过7日的使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如果是慢性病需要长期服用同一药物者,处方开药量可适当延长,但需要医生特别注明理由。
总之,根据我国的处方管理办法,西药、中成药每张处方不能超过5种,中药饮片无数量限制,同时对于开药用量也有规定,需要医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