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养老保险基数的上下限也随之变化,下限提高至2205.45元,上限提高至11027.25元。
省人社厅与省统计局共同公布的2014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4109元,这一统计数据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