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寄存。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不同于物品的寄存,其本质是人事关系的管理,是对人员的间接管理。管理机构必须承担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政审、职称评定、合同鉴证、社会保障等与存档人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义务,同时要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保管。这些职能如不经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授权是不具备法律和行政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