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积金提取规定
1、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需要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2、提取本人还有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规定不能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提取职工本人还有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其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等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相关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有住房的费用。
4、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