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大全> 列表
山东省关于供暖标准的规定
时间:2025-04-15 22:50:31
答案

山东省,关于供暖标准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供热质量:根据现行《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在正常条件下不得低于16℃。然而,随着人们对居住舒适度要求的提高和节能保温材料的广泛应用,国家新的标准规范规定,卧室、起居室采暖设计温度不低于18℃。为了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条例草案》规定,在正常的室外温度、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和室内采暖系统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

供热设施建设监管:根据规定,有条件的镇和农村社区应当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此外,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供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供用热合同管理制度:供热企业与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用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供热面积、供热时间、供热质量、收费标准、交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责任、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查询政府官网获取具体、详细的信息。

推荐
Copyright © 2025 人份百科网 |  琼ICP备2022020623号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