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领取报销凭证或现金购买电子客票的旅客,可先行在铁路12306网站(含手机客户端)办理退票(具体办理流程按网站提示操作)。
自办理之日起180天内,持购票时使用的乘车人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铁路任一火车站窗口办理退款手续(票款为现金支付的,退款仍为现金;票款为电子支付的,退至旅客购票时使用的支付账户),已领取的报销凭证需一并交回。
旅客应妥善保管报销凭证,如有遗失、污损、票面不完整等情况,铁路部门将无法返款。